離職前夕小記_給十年後的自己:望你爭氣,才能擇己所愛

109/02/07|

最近因為準備要離職的關係,主管約了和我一起共事的同事談談之後的人力配置。

簡單前期提要一下我的這份工作好了,部門中的編制只有我和同事兩人,自從上任業務離職之後,我們就身兼了所有業務、企劃與專案執行的工作。



而同事年紀 30 歲上下,比我資深、經驗也比我多上許多,因此是主要擔責的對象,我則從旁協助,兩人共同支撐整個部門的營運。

一直以來,我和同事都認為應該要再招募新血,並且制定明確的獎金制度,因為所負責的額外工作真的太多,只是上司卻也總使用推延戰術。這次我的離職,大概是加速了整個流程的功臣,今天同事順利談到了想獲得的報酬,替她開心的同時,心情卻也相對地有些複雜。

除了感到諷刺,老闆終究要等到這個節骨眼,才願意聽從員工的心聲之外,更多的是覺得不值和沮喪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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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值的原因是,這些日子明明自己也是共同爭取利益的人,卻什麼也沒有辦法得到,成了後人的前浪。但我明白這是自己選擇的,怪不了他人!不過同時卻也思考著,如果我沒離開,上司願意給我同樣的福利,我願意嗎?

因為待了一年多的時間,我完全可以預想未來可能會碰到的狀況為何,這些加上去的金錢,其實說穿了就像封口費一樣,拿了不再能夠多說什麼,畢竟拿人手軟,所犧牲的會是生活品質跟很多的快樂。

很顯然地,現在的我之所以選擇離開,就是因為「我不願意」。可是十年後的我,還能這樣毫不猶豫地作決定嗎?我不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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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來,同事都有和我聊到她的擔憂。30歲、已婚、想買房子、計畫生小孩,儘管世俗總說男女平權,但種種條件束縛著她不得不多想。

前陣子,我曾寫過一篇文章發表「有多少錢,就有多少活法」,雖然我仍舊這麼認為著,只是難免感到沮喪,因為想到未來可能無法自豪地說出「我不稀罕這筆錢」這種話。說實話,這筆錢以業界同職位來說,確實算是相當優渥的,同事的選擇絕對沒有對錯,因為換作是那個時期的我,鐵定也覺得誘人。

可是只要一想到她往後的日子與處境,總倍感唏噓,我只能希望著自己爭氣,才有辦法讓未來在面對這種相同的狀況時,能理直氣壯地依著心裡的想法做,而不是有許多後顧之憂,選擇屈就。

想了想這篇的文章標題,也不確定到底該怎麼下,就是給十年後的自己吧,希望到那時再看見這篇文章時,所有的擔憂能如願不會發生。

也希望同事別看到這篇文章,祝好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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