耳朵回信_004 那些學校沒教的事:「性別平等教育」的天亮了嗎?

109/08/31 |

「同性戀」這一件事,我是在國中一年級的時候聽說的,確切來說不是聽說,而是發生在自己身上,不過當時我並不知道原來這叫做「同性戀」,因為課本沒有教,在那個年代、那個年紀,更極少會被動接收到這個知識。

那一年,剛升上國中,以為擺脫了國小的稚氣,但卻是面臨青春期的開始。唸了六年小學,轉眼間離開熟悉的環境,國一第一個交到的新朋友,自然成為我當時的依託。

圖片來源:《閨蜜》劇照
我跟她非常非常地要好,我們去哪都一起,她會來我家陪我一起上學(儘管我家離學校只需要隔一條馬路),放學她也會送我回家後再自己回家。生氣她聽我抱怨,累了她替我按摩,餓了渴了她去福利社幫我買吃的,我以為我們是很好的朋友,所以她才這麼做的。

但後來在 11 月的運動會後,我們有一整年的時間形同陌路,儘管在同一個班級,就算多少會有小老師收作業等業務交流,但我們始終沒有和彼此講過一句話,因為她說她喜歡我。

我記得很深刻那天很熱,一如往常我和她在班級休息區膩在一塊,她在我背後替我按摩。突然她停下來並且跟我說她有喜歡的人了!身為好友的我,十分震驚也很想知道是誰,於是我開始猜班上男生的名字,猜了幾個熱門選項都不對,我仍不氣餒地從一號開始猜到男生最後一號,但是她還是說都不是,甚至提示我:「妳還有女生還沒猜啊!」

圖片來源:《七月與安生》劇照
我先是愣了一愣,但也沒多想的開始從女生的第一號開始猜,可是猜到最後一號還是沒有猜中,我有些生氣以為她在耍我,因為她笑得很開心、很開心。她見我生氣後,只好半開玩笑地說:「妳還有一個人還沒猜啊!」這次我停頓得更久了,因為全部人裡面,我唯獨跳過自己沒有猜測。對我來說,那是完全不可能的,所以想都沒想過這個答案。

我有點惱羞成怒,不清楚當時是因為不能接受,還是仍然覺得她在耍我,所以我當場離開,自己一個人跑回教室。依稀記得那天午餐好像喝綠豆湯,她和平常一樣和男生們混在一塊,只有我一個人坐在位置上用餐。有人問我們兩個怎麼了時,我只說她白目,然後陳述整件事的原委。可是奇怪的是,當說得越多遍時,再回想我們過往的相處片段,我好像終於清楚,她喜歡我,是真的。

而後的細節,我沒有記得非常清晰,我只知道後來我們漸漸沒有交集,就算遇到了也會刻意避免眼神交會,把彼此當作陌生人,我甚至私下替她取了不好聽的綽號。因為對當時的我來說,這件事情很巨大,從來不知道原來「女生也會喜歡女生」,讓我覺得她很奇怪,因此恐懼和不知所措是我下意識的反應,逃避和不想接觸則是我唯一做的決定。

但是後來隨著時間久了,對於同性戀這件事我逐漸釋懷,不就是喜歡一個人嗎!且有人願意喜歡我,好像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。慢慢地我對她不再那麼排斥,國三時也寫了封道歉的信與她和好,一直到現在,我們都還是不錯的朋友。

圖片來源:Pinterest
我非常非常感謝當時的自己,有寫那封信和她道歉。我想當時我那樣的反應,可能真的傷透了她的心了吧!畢竟她要鼓起勇氣,告訴我這件事有多麽不容易,她自己要確定自己喜歡女生這件事有多麽掙扎~~~

在我和她和好後,隨著年紀增長,我對於同性戀的知識也比較全面後,有一回我問她,都是怎麼知道自己喜歡一個人的呢?(現在想起來這句話好像廢話)但當時她的回答讓我非常印象深刻!

她說:「我就是覺得和她相處的感覺很好,想要一直跟她在一起而已」摁,無關性別,喜歡一個人本來就是因為喜歡和他在一起的感覺。同性戀,真的和異性戀沒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,他們沒有錯,也不是怪物,就和多數的人一樣,渴望被愛,渴望愛人,渴望擁有愛情,有人陪伴而已。

圖片來源:Pinterest
你們知道嗎?婦女投票權這個看似理所當然的平等,在當時卻也是足足從 1848 年,爭取到 1920 年,歷經 72 年才成功的。我很慶幸從 12 歲到現在 24 歲,經過短短 12 年,在我的有生之年,甚至還年輕之時就能看到社會產生這麼巨大的改變。

儘管社會上仍然有一些族群帶著有色的眼光看待同志,但至少我們的國家是公開認可這段關係的,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都可以自由結婚,享有伴侶的義務與權利。

我時常在想,如果當時學校有教這件事,那麼我是不是就不至於這麼害怕,和朋友的關係也不會一度鬧這麼僵了呢?答案當然是無解的。不過我想,隨著性別平等教育議題逐漸落實校園,這個社會將學會多一點的包容與尊重。

圖片來源:《麻醉風暴》粉絲專頁
之前在看《麻醉風暴》時,有一幕令我非常印象深刻,林宏任在跳樓前對葉建德說:「學長我等不到天亮了」,那是他對醫療體制最無聲的抗議與絕望。

確實「改變」並非一夕一旦就能完成,尤其是想推翻這麼長久運行的道理更是。然而雖然偶爾失望,但我仍堅信懷抱著信念,努力地朝這個方向前進,有一天我們一定會走到終點的。

到時後人將會用我們現在看待「婦女投票權」的眼光,感激前人的堅持,視性別平權為理所當然的事!



🔙